農會法|第 3 條|農民輔導|法|生效中
第 一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2-03
農會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之主管機關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