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第 43 條|農民輔導|法|生效中
第 九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2-03
農會違反其宗旨或任務,其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予以解散或廢止其登記。 農會經解散或廢止登記後,應即重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