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 3 條|地礦|法|生效中
第 一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9-12-11
本條例所稱工程委辦單位,指將其工程以簽訂契約之方式,委由其他公營或民營事業承攬施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