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 13 條|組織|法|生效中
客家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9-01-07
監察人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財務狀況之監督及審核。 二、決算表冊之審核。 三、財物帳冊、文件及財產資料之稽核。 四、其他重大事項之審核或稽核。 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