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第 2 條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第 2 條|組織|法|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07

內容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標準、商品檢驗、度量衡、消費品安全之計畫及法規研擬。 二、國家標準之研究、制定、修訂、確認、廢止、實施、推行及服務。 三、國內產銷與輸出、輸入工商產品之檢驗技術及行政管理。 四、度量衡標準之研究、建立、維持、保管、服務、劃一之實施及管理。 五、法定度量衡管理及度量衡技術研發應用。 六、符合國際規範認證環境、各類管理系統與商品符合性評鑑制度之建立、推行及管理。 七、商品標示、消費品安全業務之研擬及推動。 八、標準、商品檢驗、度量衡及消費品安全之國際合作。 九、其他有關標準、商品檢驗、度量衡及消費品安全事項。

相關法律條文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

  •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71 條(第 71 條)
  • 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第 21 條(第 21 條)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第 1 條(第 1 條)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第 3 條(第 3 條)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第 4 條(第 4 條)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第 5 條(第 5 條)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第 6 條(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