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38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一 節|內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1-01|最後修訂: 2023-05-10
鋼結構製圖應依左列規定: 一、設計圖應依結構計算書之計算結果繪製,並應依設計及施工規範規定。 二、鋼結構施工前應依據設計圖說,事先繪製施工圖,施工圖應註明構材於製造、組合及安裝時所需之完整資料,並應依設計及施工規範規定。 三、鋼結構之製圖比例、圖線規定、構材符號、鋼材符號及銲接符號等應依設計及施工規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