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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96 條

📜
法律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
條款號
第 296 條
📂
分類
國土管理
📍
Hierarchy Path
第 五 章/第 五 節
🏛️
Authority
內政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4-01-01 最後修訂: 2023-05-10
📋 條文摘要

承壓型接合之高強度螺栓,不得與銲接共同分擔載重,而應由銲接承擔全部載重。 以摩阻型接合設計之高強度螺栓與銲接共同分擔載重時,應先鎖緊高強度螺栓後再銲接...

📝 內容

承壓型接合之高強度螺栓,不得與銲接共同分擔載重,而應由銲接承擔全部載重。
以摩阻型接合設計之高強度螺栓與銲接共同分擔載重時,應先鎖緊高強度螺栓後再銲接。
原有結構如以銲接修改時,現存之摩阻型接合高強度螺栓可用以承受原有靜載重,而銲接僅分擔額外要求之設計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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