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35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一 節|內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1-01|最後修訂: 2023-05-10
結構混凝土施工時,應依工作進度執行品質管制、檢驗及查驗,並予記錄,其內容於施工規範定之。 前項紀錄之格式、簽認、查核、保存方式及年限,由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