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410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四 節|內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1-01|最後修訂: 2023-05-10
受撓柱之設計應使其在大地震時不致產生非韌性破壞;其適用之限制條件、強柱弱梁要求、縱向主筋與橫向箍筋之用量限制、配置與續接、剪力強度要求等設計細節於設計規範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