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412-1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四 節|內政部|v1.0
生效日期: 2024-01-01|最後修訂: 2023-05-10
抵抗地震力結構系統內設定為非抵抗水平地震力之構材,其設計應考慮整體結構系統側向位移之影響,設計細節於設計規範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