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1-1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第 一 節|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12-29
配電場所應設置於地面或地面以上樓層。如有困難必須設置於地下樓層時,僅能設於地下一層。 配電場所設置於地下一層者,應裝設必要之防水或擋水設施。但地面層之開口均位於當地洪水位以上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