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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53 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53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七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30

內容

除前三條規定外,處罰機關委託其他機構辦理金融卡、信用卡轉帳或其他方式繳納罰鍰業務者,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准。 處罰機關委託其他機構代收罰鍰者,其作業方式應訂約辦理之。 前項委託之契約,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備查並公告後實施。

罰則

除前三條規定外,處罰機關委託其他機構辦理金融卡、信用卡轉帳或其他方式繳納罰鍰業務者,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准。 處罰機關委託其他機構代收罰鍰者,其作業方式應訂約辦理之。 前項委託之契約,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備查並公告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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