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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65-1 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65-1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九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30

內容

受處分人因處罰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誤向處罰機關遞送行政訴訟起訴狀者,處罰機關應即將起訴狀移送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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