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79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十二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30
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有關資料、簿冊等應妥為保存,保存屆滿一年者,得予銷毀。但未結案或涉及刑事責任之有關文件,仍繼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