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8 條|國庫|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3-22
本法第三十四條所稱使人誤信為菸、酒之標示、廣告或促銷,指以產品內、外包裝或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方式使用之文字、圖案,足致消費者誤信該產品為菸、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