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8-4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2-21
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款第一目規定,個人或營利事業出售之財產,其交易所得免稅者,如有交易損失,亦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