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稽徵規則|第 2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2-23
各類應稅貨物,不論在國內產製或由國外進口,其登記、照證及稽徵有關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辦理。 本條例及本規則所稱產製,指可提高應稅貨物附加價值之一切行為,包括生產、製造、包裝、改裝、改製、加裝及其他類似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