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 8-2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5-12-24
依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應處罰鍰案件,其不實情形未違反該條例適用要件,經限期責令補正,已依限補正者,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