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108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二 節|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2-11
負債中匿列收入者,應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辦理。例如:以往來戶或暫收款匿列銷貨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