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施行細則|第 53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三 節|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2-23
本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所定因法令規定禁止其銷售、使用之貨物,不包括其貨物訂有有效期限,因已逾有效期限,依法不能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