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 62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二 節|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5-22
出口車輛應向海關檢送下列文件,經審核無訛後,方准結關出口: 一、出口貨物艙單。 二、隨車服務人員名單。 三、車輛自用物品清單。 四、出境旅客申報單。 五、行程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