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 38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3-21
經海關核准暫行停業之貨棧,在其登記證校正期間內,向海關申請准許復業者,原登記證仍可適用至校正期間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