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 6 條|銀行|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5-12-16
年報之封底應刊載下列事項: 一、銀行印鑑。 二、銀行負責人之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