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19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一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標稱電壓一千伏特以下霓虹燈二次側導線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導線配線應符合第四章規定。 二、導線應有絕緣,且線徑不得小於○‧九平方毫米。 三、管槽內導線數應符合表三二八~八規定。 四、導線應有防護,以免遭受外力損傷。 五、導線穿過金屬開口時,應採用套管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