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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47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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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每台電阻電銲機及其控制設備,應於一次側裝設開關或斷路器作為隔離設備,其安培額定不得小於第七百四十五條規定之電源導線安培容量。 若電源導線僅供電給一具電...
📝 內容
每台電阻電銲機及其控制設備,應於一次側裝設開關或斷路器作為隔離設備,其安培額定不得小於第七百四十五條規定之電源導線安培容量。
若電源導線僅供電給一具電阻電銲機者,該導線開關得視為隔離設備。
若電源導線僅供電給一具電阻電銲機者,該導線開關得視為隔離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