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55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五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資訊科技設備所有暴露非帶電金屬部分應依第二章第五節或第八章第四節規定搭接至設備接地導線或為雙重絕緣。設有信號參考基準設施者,該設施應搭接至供資訊科技設備用之設備接地導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