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75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八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工業用電熱設備不得裝設於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危險場所。但特別為該危險場所設計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