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86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八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工業用紅外線電熱燈具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紅外線電熱燈具容量三百瓦特以下者,得採用中型無附開關瓷製燈座或其他適用之燈座。 二、紅外線電熱燈具容量超過三百瓦特,不得採用螺旋型燈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