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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91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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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電解槽、電解生產線,及利用電源供生產鋁、鎘、氯、銅、過氧化氫、鎂、鈉、氯化鈉與鋅等製程之電氣元件及其附屬設備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作為電鍍加...
📝 內容
電解槽、電解生產線,及利用電源供生產鋁、鎘、氯、銅、過氧化氫、鎂、鈉、氯化鈉與鋅等製程之電氣元件及其附屬設備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作為電鍍加工及生產氫氣之槽體,不適用本節規定。
作為電鍍加工及生產氫氣之槽體,不適用本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