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03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九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連接至電解槽及其附屬設備或輔助設備之空氣軟管、給水軟管等,應為非導電性材質,不得為有導電性之強化鋼絲、鎧裝、編織物等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