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07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十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分路供電給一個以上電鍍製程設備單元者,其導線安培容量不得小於所有連接負載之一‧二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