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808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第 十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連接電鍍槽設備至轉換設備之導線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五十伏特以下直流系統之絕緣導線若有防護以免遭受外力損傷者,得敷設於無絕緣之支持物上。採用裸銅線者,應以絕緣礙子支撐。 二、超過五十伏特直流系統之絕緣導線若有保護以免遭受外力損傷者,得敷設於有絕緣之支持物上。採用裸銅線者,應以絕緣礙子支撐,並依第八條規定加以防護。 裸銅線所在之處應有警告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