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41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七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1-30
興修房屋或其他工程,未經公路主管機關或市區道路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道路;其經許可者,不得超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