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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通訊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7-06-07
📋 條文摘要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符合本會所定技術規範;本會尚未訂定技術規範者,應依下列順序擇定適用之規定: 一、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二、國際標準組織所定標準。 三、...

📝 內容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符合本會所定技術規範;本會尚未訂定技術規範者,應依下列順序擇定適用之規定:
一、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二、國際標準組織所定標準。
三、區域標準組織所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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