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管理規則|第 40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5-05
客船建造完成,應在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之監督下施行傾側試驗,試驗結果報告及有關穩度之計算書等資料,應送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審定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