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管理規則|第 155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十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5-05
客船所有人將客船艙室增加、減少或修改原有佈置圖而影響乘客定額或客船安全證書所載事項時,應於事前將變更計畫及圖說,送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後施工,並於檢查合格後換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