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第 13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1-11-12
本規則規定之特別配件、材料、裝備、器具或其型式應予裝配或攜載於船上,或應為特別規定者,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得同意以具有同等效能者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