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第 175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1-11-12
水翼船、氣墊船、靠近水面行駛之航器、潛水船等其他新型船舶,因其構造上之特點,不適用本編規定者,得申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報請航政機關全部或部分豁免之,並應於有關證書上載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