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第 291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1-11-12
裝置於船上之貨物裝卸設備,除依本編實施定期檢驗外,船舶所有人應責由有關使用人員適時予以保養,並於每次裝卸作業前施行檢查,如發現異常時,應即採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