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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船舶防火構造規則-第 2 條
最後修訂:
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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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本規則之目的在要求船舶之防火達到最完善可行之程度,其基本原則為: 一、以隔熱及構造界限將船舶分為若干主垂直區。 二、以隔熱及構造界限將起居艙空間與船舶...
📝 內容
本規則之目的在要求船舶之防火達到最完善可行之程度,其基本原則為:
一、以隔熱及構造界限將船舶分為若干主垂直區。
二、以隔熱及構造界限將起居艙空間與船舶之其他部分隔離。
三、限制可燃材料之使用。
四、火源空間各種火災之探測與隔絕。
五、逃生設施或滅火出入口之保護。
六、將易燃貨物揮發氣體點燃之可能性減至最低。
一、以隔熱及構造界限將船舶分為若干主垂直區。
二、以隔熱及構造界限將起居艙空間與船舶之其他部分隔離。
三、限制可燃材料之使用。
四、火源空間各種火災之探測與隔絕。
五、逃生設施或滅火出入口之保護。
六、將易燃貨物揮發氣體點燃之可能性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