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第 9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9-20
當化學液體船發生意外事故或發現缺陷,可能影響船舶之安全、效能、安全設備或其他設備之完整性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應立即向航政機關、驗船機構或港口國之有關主管機關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