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36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三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2-27
一級性能及二級性能直昇機得於高架直昇機機場或直昇機起降甲板進行作業;僅一級性能直昇機得於密集區域之高架直昇機機場進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