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65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五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2-27
裝置於航空器之通信及導航裝備,於任一具供通信或導航或二者共同裝備發生故障時,不得造成其他相同用途裝備亦發生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