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85-1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八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2-27
普通航空業以大型及運輸類飛機執行飛航作業,除遵守第三章第一節至第八節之規定外,應依本節之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