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85-7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八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2-27
當一機場被選作起飛備用機場時,該機場於飛機預計到達之前後一小時之天氣等有關資訊,應等於或高於機場最低飛航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