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85-16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八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2-27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以後首次適航之渦輪發動機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一萬五千公斤或座位數超過三十座者,應裝置第二代空中防撞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