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85-29 條|航空|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八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4-12-27
航空器使用人應依飛機座位數或所載乘員人數配置客艙組員,以有效執行緊急撤離並確保飛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