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漁船漁具漁業資材及漁業試驗研究用品免稅項目及標準|第 2 條|漁業|法規|生效中
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04-05-12
進口漁業生產所必需之漁船、漁具及漁業資材,為國內尚未生產或生產不足者,免徵關稅;其免稅項目及標準如附表。 進口前項貨物申請免徵關稅者,應檢附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