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64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七 章/第 三 節|勞動部|v1.0
生效日期: 2025-01-01|最後修訂: 2024-08-01
雇主為防止載貨台物料之移動致有危害勞工之虞,除應提供勞工防止物料移動之適當設備,並應規定勞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