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44 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勞動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8-20
雇主於調整人字臂起重桿之過捲預防裝置時,應使吊鉤、抓斗等吊具或該吊具之捲揚用槽輪之上方與吊桿前端槽輪(除吊桿外)下方間之間距在零點二五公尺以上。但直動式過捲預防裝置之間距為零點零五公尺以上。